俗话说女怕嫁错郎,男怕入错行,而买房者*怕就是买了个外强中干、暗藏隐患的坏房。不过,某些刚交付与装修好房子,也难免会出现质量问题,但在与开发商交涉的时候,一旦对方始终逃避保修责任,甚至倒闭跑路,业主们该如何面对房屋有待修复的问题?如何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,寻求保障方案呢?
对此,吉屋网小编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,为了避免新楼盘的房子在使用期限时出现突发状况,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,我国关于房产行业的相关法规规定,凡是新建竣工、用于销售的物业,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期间,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,都要按造价的2%支付一定的物业保修金,存储期限设定为八年时间。
顾名思义,保修金就是给予业主房屋出现问题的一个保险,另外,当小区配套设施与规划设计与购楼合同的描述出现不符时,业主同样能申请启动使用保修金。其实按照市住保房管局的法规而定,在8年的保修期内,业主的房屋一旦出现疑似质量问题,可由专业机构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鉴定,当确认存在严重隐患,且开发商没有能力履行保修责任时,业主就能委托业委会或社区,对住保房管部门提出申请。
值得一提的是,广大业主可能还关心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当保修期满8年后,开发商可以申请退还保修金吗?庆幸的是,答案是否定的。因为开发商提交申请后,会有一个过渡式的公示期,如果期间有业主向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,开发商必须按照书面上的要求进行整顿,然后继续让业主检验,当检验通过后,业主再向管理中心提交无异议书面说明,开发商才能获取退返的保修金。
所以吉屋小编温馨提示广大业主,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,又或者在小区设施上存在纠纷,必须利用保修金政策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关于房产行业与购房小常识,敬请关注茂名吉屋网。
- 买房,房子质量,房产质检,房屋出现问题